眾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的公告人民資訊發布時間: 2021-12-30 00:00人民網人民科技官方帳號「本文來源:證券時報」證券代碼:000980 證券簡稱:*ST眾泰 公告編號:2021一190眾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實際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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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1-12-30 00:00人民網人民科技官方帳號「本文來源:證券時報」
證券代碼:000980 證券簡稱:*ST眾泰 公告編號:2021一190
眾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2021年12月29日,黃繼宏與江蘇深商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深商”)、深圳市萬馳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萬馳投資”)、吉林眾富同人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眾富同人”)、深圳市力馳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力馳投資”)、深圳市國民數字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民數字”)、葉長青、金貞淑簽署了《委托協議書》,約定自簽署之日起36個月內,江蘇深商、萬馳投資、眾富同人、力馳投資、國民數字、葉長青、金貞淑將其持有的合計24.22%的眾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眾泰汽車”或“公司”)的股份對應的表決權委托給黃繼宏行使,因此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由無變更為黃繼宏。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單獨或者聯合控制一個公司的股份、表決權超過該公司股東名冊中持股數量***多的股東行使的表決權,將被認定為能夠實際支配公司的行為,并被認定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根據2021年12月29日黃繼宏與江蘇深商、萬馳投資、眾富同人、力馳投資、國民數字、葉長青、金貞淑簽署的《委托協議書》,黃繼宏可以控制眾泰汽車24.22%的股份對應的表決權,為眾泰汽車的實際控制人。
一、本次實際控制人變動的背景
2021 年 6 月 9 日,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金華中院”)裁定受理對眾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眾泰汽車”或“公司”)的重整申請,具體內容詳見2021年6月10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司關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85),2021年6月29日,金華中院***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
2021 年9月28日,在金華中院和永康法院的監督和見證下,重整投資人評審委員會對意向重整投資人進行了現場評審。2021年9月30日,根據評審投票結果***終確定由江蘇深商作為公司重整投資人。當日,公司及管理人與江蘇深商簽署了《眾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資協議》,具體內容詳見2021年10月9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司管理人關于公司重整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一132)。
2021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了金華中院送達的(2021)浙07破1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批準公司重整計劃,并終止公司重整程序。具體內容詳見12月1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司關于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一165)。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已完成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公司總股本由2,027,671,288股增至5,069,178,220 股, 本次權益變動后,江蘇深商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1,227,671,288 股股票,持股比例 24.22%,為公司***大股東且可實際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足以對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江蘇深商成為眾泰汽車的控股股東。公司控股股東由鐵牛集團有限公司變更為江蘇深商,江蘇深商的股東為深商控股,持股比例 100%。由于深商控股的股權較為分散,各股東持股比例較為接近,無任一股東能夠單獨控制股東大會,因此深商控股無控股股東,公司無實際控制人。具體內容詳見2021年12月21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司關于股東權益變動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一179)。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金華中院《民事裁定書》,金華中院裁定確認眾泰汽車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具體內容詳見2021年12月29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司關于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一187)。
2021年12月29日,黃繼宏與江蘇深商、萬馳投資、眾富同人、力馳投資、國民數字、葉長青、金貞淑簽署了《委托協議書》,約定自簽署之日起36個月內,江蘇深商、萬馳投資、眾富同人、力馳投資、國民數字、葉長青、金貞淑將其持有的合計24.22%的眾泰汽車股份對應的表決權委托給黃繼宏行使。《表決權委托協議書》簽署后,黃繼宏可以控制眾泰汽車24.22%的股份對應的表決權,因此黃繼宏先生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江蘇深商、萬馳投資、眾富同人、力馳投資、國民數字、葉長青、金貞淑為黃繼宏的一致行動人。
二、委托協議書主要內容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單獨或者聯合控制一個公司的股份、表決權超過該公司股東名冊中持股數量***多的股東行使的表決權,將被認定為能夠實際支配公司的行為,并被認定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江蘇深商、萬馳投資、眾富同人、力馳投資、國民數字、葉長青、金貞淑已經與黃繼宏先生簽署委托協議書,因此黃繼宏先生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雙方當事人:
甲方一:江蘇深商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甲方二:深圳市萬馳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甲方三:吉林眾富同人投資中心(有限合伙)
甲方四:深圳市國民數字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甲方五:深圳市力馳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甲方六:金貞淑
甲方七:葉長青
乙方(受托方):黃繼宏
1、委托授權股份
雙方同意,在本協議項下委托期限內,甲方同意將其直接持有的眾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證券代碼為000980)股份12,2767.1288萬股(其中,甲方一持有74,700萬股,甲方二持有2,300萬股,甲方三持有3,000萬股,甲方四持有38,100萬股,甲方五持有1,900萬股,甲方六持有1,300萬股,甲方七持有1,467.1288萬股。合計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4.22%,包括上述股份因配股、送股、轉增股等而增加的股份)對應的表決權委托給乙方行使。
2、委托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所述委托授權股份的委托期限為本協議簽署之日起36個月。
3、委托權利范圍
雙方同意,在本協議項下委托期限內,作為甲方委托授權股份***、排他的委托權利代理人,乙方有權行使授權股份對應的委托權利,包括以下權利:根據公司章程依法請求、召集、召開股東大會;出席公司的股東大會會議;根據公司章程向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提出提案并表決;根據公司章程提出董事、監事候選人并投票選舉或作出其他意思表示;針對所有根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規定需要股東大會討論、決議的事項行使表決權;法律、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應有除收益權、分紅權和股份轉讓權、股份質押權等財產性權利之外的其他權利。
三、所涉及后續事項
本次簽署表決權委托協議書將會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動,公司由無實際控制人變更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黃繼宏。
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發布的信息以***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日報》、《證券時報》等及巨潮資訊網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四、備查文件
《委托協議書》
特此公告。
眾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證券代碼:000980 證券簡稱:*ST眾泰 公告編號:2021一191
眾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延遲披露《深交所關注函回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眾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對眾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公司部關注函〔2021〕第466號)(以下簡稱“《關注函》”)。
公司收到《關注函》后,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對《關注函》涉及事項進行逐項回答,目前回復工作仍在進行中。由于《關注函》涉及的內容較多,部分回復內容尚需進一步完善。經向深交所申請,公司延期至2022年1月6日前披露對關注函回復的公告。公司將積極協調各方推進回復工作,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對此次延期回復給投資者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請廣大投資者諒解。公司***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證券日報》等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體刊登的正式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眾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證券代碼:000980 證券簡稱:*ST眾泰 公告編號:2021一189
眾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重整的風險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21年6月9日,眾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金華中院”)送達的(2020)浙07破申7號《民事裁定書》,金華中院裁定受理浙江永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公司的重整申請。具體內容詳見2021年6月10日刊登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等及巨潮資訊網上的《關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85)。進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依法履行職責,依法推進各項重整工作,公司自2021年6月17日以來,每五個交易日均對外披露了關于重整的風險提示公告。2021年6月29日,公司收到金華中院送達的(2021)浙07破13號《決定書》,***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2021年7月23日,公司收到金華中院送達的(2021)浙07破13號《復函》及(2021)浙07破13號之一《決定書》,決定準許公司在公司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同時許可管理人決定繼續債務人的營業行為。具體內容詳見2021年7月24日刊登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等及巨潮資訊網上的《關于法院許可公司在重整期間繼續營業及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106)。公司重整案***次債權人會議于2021年8月5日上午9時00分通過網絡會議方式召開,具體內容詳見2021年8月6日刊登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等及巨潮資訊網上《公司關于***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110)。公司重整***次債權人會議的表決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16日17時,表決通過《財產管理與變價方案》和《管理人繼續執行職務議案》,具體內容詳見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等及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司關于***次債權人會議表決結果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一115)。
2021年9月28日,在金華中院和永康法院的監督和見證下,重整投資人評審委員會對意向重整投資人進行了現場評審。2021年9月30日,根據評審投票結果***終確定由江蘇深商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公司重整投資人。具體內容詳見2021年10月9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司管理人關于公司重整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一132)。
2021年11月9日上午9 時,公司及八家子公司債權人會議采取網絡會議方式召開,同日下午,公司出資人組會議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出資人組會議表決通過了《眾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之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具體內容分別詳見11月10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司關于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債權人會議召開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一157)、《公司出資人組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1一156)。
公司及下屬八家子公司的重整計劃草案已獲各表決組通過,具體內容分別詳見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司關于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債權人會議召開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一157)、《公司關于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債權人會議表決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一162)、《公司關于重整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164)。
2021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了金華中院送達的(2021)浙07破1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批準公司重整計劃,并終止公司重整程序。具體內容詳見12月1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司關于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一165)。
2021 年 11 月 26 日,眾泰汽車下屬七家子公司(指浙江眾泰汽車制造有限公司、永康眾泰汽車有限公司、眾泰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浙江眾泰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浙江鐵牛汽車車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維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動力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永康市人民法院提交了裁定批準眾泰汽車下屬七家子公司重整計劃的申請。眾泰汽車下屬子公司湖南江南汽車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南制造”)管理人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長沙中院”)提交了裁定批準江南制造重整計劃的申請。2021年12月1日,眾泰汽車下屬七家子公司收到了永康法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永康法院分別裁定批準眾泰汽車下屬七家子公司重整計劃,并終止眾泰汽車下屬七家子公司重整程序。具體內容詳見 12月2 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司關于法院裁定批準下屬子公司重整計劃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一166)。
2021年12月27日,眾泰汽車下屬子公司江南制造收到了長沙中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長沙中院裁定批準江南制造重整計劃,并終止江南制造重整程序,江南制造進入重整計劃執行階段。具體內容詳見1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司關于法院裁定批準公司下屬子公司重整計劃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一185)。
公司已完成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公司總股本由2,027,671,288股增至5,069,178,220股,轉增股份性質為均為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再對公司股票價格進行除權處理,中介機構已對此事項出具了專項意見。具體內容詳見2021年12月9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公司關于重整計劃中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事項實施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171)《公司關于公司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后股票價格不實施除權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172 )。2021年12月15日,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的股份已上市,公司總股本變更至5,069,178,220股。
本次權益變動后,公司控股股東由鐵牛集團有限公司變更為江蘇深商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應建仁、徐美兒變更為無實際控制人。具體內容詳見2021年12月21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司關于股東權益變動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一179)。
根據《重整計劃》,重整投資人和財務投資人相應的轉增股票已完成過戶,償債現金、股票已分配或提存,具體內容詳見2021年12月22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司關于公司及下屬子公司重整計劃執行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一181)。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金華中院《民事裁定書》,金華中院裁定確認眾泰汽車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具體內容詳見2021年12月29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司關于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一187)。
眾泰汽車下屬七家子公司(指浙江眾泰汽車制造有限公司、永康眾泰汽車有限公司、眾泰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浙江眾泰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浙江鐵牛汽車車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維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動力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永康法院《民事裁定書》,永康法院分別裁定確認眾泰汽車下屬七家子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具體內容詳見2021年12月29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司關于公司下屬子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一188)。
2021年12月29日,黃繼宏與江蘇深商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深商”)、深圳市萬馳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萬馳投資”)、吉林眾富同人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眾富同人”)、深圳市力馳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力馳投資”)、深圳市國民數字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民數字”)、葉長青、金貞淑簽署了《委托協議書》,約定自簽署之日起36個月內,江蘇深商、萬馳投資、眾富同人、力馳投資、國民數字、葉長青、金貞淑將其持有的合計24.22%的眾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眾泰汽車”或“公司”)的股份對應的表決權委托給黃繼宏行使,因此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由無變更為黃繼宏。具體內容詳見2021年12月30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司關于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190)。
現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 年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就公司重整有關的風險提示公告如下:
1、公司于2021年4 月29日披露了《公司2020 年年度報告全文》(公告編號:2021-058)等內容,公司2020年度虧損108.01億元,2020年末凈資產為-44.23 億元。詳見《證券時報》、《證券日報》等及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根據《股票上市規則》14.3.1 第(二)項規定,公司2020年度經審計后的凈資產為負值,公司股票繼續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處理。
2、因公司上年度被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公司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存在***近三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且***近一年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的情形;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 13.3 條第(四)、第(六)項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開市起被繼續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3、江南制造重整計劃的后續執行情況將可能對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等產生影響。公司將在現有基礎上積極做好日常運營工作,并嚴格按照《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及時披露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
4、即使公司實施重整并執行完畢,但公司后續經營和財務指標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監管法規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或終止上市的風險。
公司董事會將持續關注該事項進展,嚴格按照《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進行披露。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公司***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證券日報》等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體刊登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眾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企行公司主營業務: 公司注冊、公司變更、代理記賬、涉稅處理、公司轉讓、公司注銷、公司戶車牌轉讓,投資/資產/基金類公司轉讓, 免費咨詢電話:400-006-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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